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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略) (略) (略) 灾毁重建、水毁抢通及连续长陡坡 (略) 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 * 年度 (略) (略) (略) 灾毁重建、水 (略) 文件中的 (略) 公开。
* 、项目概况
1、 * 年度 (略) (略) (略) 灾毁重建、水毁抢通及连续长陡坡 (略) 能力提升工程, * 、 * 级公路,分为灾毁恢复重建、水毁抢通和连续长陡下坡 (略) (略) 分,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隐患里程共计 * . * 公里,S * 瑶鹅线路面水毁抢通工程全长 * . * 公里,连续长陡下坡 (略) 能力提升工程隐患里程共计 * 公里,具体情况如下:
( * )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包括:
(1)G * (略) - (略) (K * -K * 、K * -K * 、K * -K * )隐患里程3.7公里;
(2)G * (略) -小金(K * + * -K * + * )隐患里程1.4公里;
(3)S * 紫阳-曲阿里(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隐患里程 * .4公里;
(4)S * 瑶里-鹅湖(K0+ * -K5+ * 、K6+ * -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隐患里程 * 公里;
(5)S * 勒功- (略) (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隐患里程7.8公里;
(6)S * 江村-储田(K * + * -K * + * 、K * + * -K * + * )隐患里程1.2公里;
(7)S * 蛟潭-洵口(K8+ * -K8+ * 、K * + * -K * + * 、K * + * -K * + * )隐患里程共2. * 公里。
建设内容为:增设混凝土挡土墙、清理塌方、新建砼水沟、 (略) 防护、砼路肩墙、标志标线等。
( * )S * 瑶鹅线路面水毁抢通工程实施内容及标准如下:
(1) K4+ * -K8+ * 、K9+ * -K * + * 段计7公里, * 级公路,铣刨原沥青砼面层5CM,重铺 * CM厚水稳下基层+ * CM厚水稳上基层+下封层+6CM厚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粘层+4CM厚细粒式沥青砼上面层。
(2) K * + * -K * + * 段计0. * 公里, * 级公路,挖除老路面 * CM后,重铺 * CM厚水稳下基层+ * CM厚水稳上基层+下封层+6CM厚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粘层+4CM厚细粒式沥青砼上面层。
(3)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K * + * 段计3公里, * 级公路, 铣刨原路面沥青面层6CM,重铺6CM厚中粒式沥青砼上面层。
此外,还须完善交通工程(标线和标志)等工作。
( * )S * 瑶鹅线连续长陡下坡 (略) 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增设避险车道;增设长陡下坡专用交通标志、标线,波形钢护栏等;增 (略) 。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 * 万元,监理服务费约 * 万元(建安工程费的1. *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6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 个月。要求监理人在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等的监督和管理方面提供服务。
2、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防护、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等相关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
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监理合同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 (略) 门颁发的公路专业 *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 * 年1月至 * 年 * 月,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监理过1个监理标段里程不小于 * 公里或建设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9亿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或灾毁重建监理项目[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评定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施工图纸,同 * 工程必须提供监理合同和上述除合同外的其他任意 * 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含在建工程]。
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 (略) (略) 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 (略) 委或 (略) 省或景 (略) (略) 门限制投标资格或 (略) 政处罚;
3)投标人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4、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 (略) 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略) 工程监理经验。
以上 * 项要求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任何 * 项不符合,均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人应进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 * 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 (略) (略) 在地省级交 (略) 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根据“ (略) 关于公布 * 9 (略) (公路监理企业)”或“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 * 年度全省公路水运 (略) ”中发布的 (略) 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 “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 (略) 省公路 (略) 从业单位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8、 (略)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被列 (略)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录6)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女士
联 系 电 话: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 (略) 门颁发的公路专业 *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 * 年1月至 * 年 * 月,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监理过1个监理标段里程不小于 * 公里或建设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9亿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或灾毁重建监理项目[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评定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施工图纸,同 * 工程必须提供监理合同和上述除合同外的其他任意 * 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含在建工程]。 |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①未受到责令停产、 (略) (略) 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被 (略) 省交通运输厅 (略) 门取消在 (略) 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省 (略) 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没有 (略) 委或 (略) 省或景 (略) (略) 门限制投标资格或 (略) 政处罚。 ④未出现暂扣或吊销 (略) 罚情况。 ⑤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⑥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 (略) 全事故的情况。 ⑦在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省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⑧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被列 (略)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 工程师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 (略) 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具有 (略) 工程监理经验。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项目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混凝土强度 | * 型压力试验机 | 台 | 1 | |
2 | 沥青 * 大指标 | 自动针入度仪、沥青延度测定仪、全自动软化点仪 | 套 | 1 | |
3 | 土工 | 击实仪、灌砂筒 | 套 | 1 | |
4 | 弯沉 | 弯沉仪 | 套 | 1 | |
5 | 平整度 | * 米直尺 | 套 | 1 | |
6 | 厚度 | 取芯机 | 台 | 1 | |
7 | 高程 | 水准仪 | 台 | 1 | |
8 | 无侧限抗压强度 | 路面强度仪 | 套 | 1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 (略) 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被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省交 (略) 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 (略) 公 正性: a.投标人 (略) 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的情况; (略) 公正性。 (4) (略) 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略) 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 (略) 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 (略) 文件要求, (略) (略) 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 (略) 文件的要求: a. (略) 资格预审的,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 (略) 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 (略) 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 * 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 (略) 文件规定的时限。 ( * )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 (略) 文件规定: a.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 (略) 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文件正、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略) 文件规定 * 致, (略) 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 * 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略) 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规定。 (4) (略) 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 (略) 文件规定。 (6) (略) 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或第 1.4.4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 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 * 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 分 主要人员: * 分 监理设施和设备: * 分 业绩: * 分 履约信誉: * 分 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分 |
2.2.2 | 评标基 准价计 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略) , (略) 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 (略) 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 * 个最高值和 * 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 (略) 人计算的评 (略)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 建议 书 | *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 分 | a、编制优秀的:计 * - * 分; b、编制良好的:计 * - * 分; c、编制合格的:计9- * 分。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和监控措施 | * 分 | a、重点与难点分析和监控 (略) 计8- * 分; b、重点与难点分析和监控 (略) 计6-8分; c、重点与难点分析和监 (略) 计1-6分。 | |||
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 * 分 | a、合理化建议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较高采用价值计8- * 分; b、合理化建议基本可采用计6-8分; c、无采用价值计1-6分。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 分 | 1、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 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3分;具 (略) 公路试验检测师资格加3分;具 (略) 公路工程 * 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加3分;最多加9分。 (凭相关证书原件计分) |
2.2.4 (3) | 其他因素 | 监理设施和设备 | * 分 | 1、主要检测设备自有或承诺新购的(凭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原始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新购设备承诺书计分),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计 * 分; 2、主要检测设备租赁(凭租赁合同原件计分),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计8分; 3、检测设备基本满足要求计6分; 4、检测设备不满足要求计0分。 | |
业绩 | * 分 | 1、投标人近5年( * 年1月至 * 年 * 月,以监理合同时间为准)至少独立监理过1个监理标段里程不小于 * 公里或建设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9亿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或灾毁重建监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监理合同(必备);②中标通知书、项目评定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施工图纸中任意 * 种证明材料。 2、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 分。符合要求的业绩每增加1个加6分,最多加6分。 (凭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计分) | |||
履约信誉 | * 分 | 1、 * 年度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 年度 (略) 省公路监理信用评价等级评为AA、A级的得 * 分; 2、 * 年度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 年度 (略) 省公路监理信用评价等级评为B级的得8分; 3、 * 年度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 年度 (略) 省公路监理信用评价等级评为C级的得6分; 4、 * 年度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 * 年度 (略) 省公路监理信用评价都未评级的投标人按B级计分。 (凭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省交通运输厅 (略) 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计分) | |||
2.2.4 (4) | 评标价 | 5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⑴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5-偏差率× * ×0.5; ⑵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5+偏差率× * ×0.3。 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扣完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 (略) 人的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略) 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略) 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 * 个信封开标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略) 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 * 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略) 按本章第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查询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 (略) 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6.2 (略) 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略)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 (略) 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 (略) 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 (略) 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 (略) 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 (略) 分。
3.7.3 (略) 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或说明,直 (略)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略) 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4项 (略) 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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